韩美林声明:这本《雅廉居收藏》里的“韩美林作品”,都是赝品!
发布时间 2019-04-21
  

 


2019419日,艺术家韩美林委托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发出声明:由中国文学艺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公开出版发行,由赵廉洁策划、主编的出版物《雅廉居收藏》,其中收录的假冒韩美林署名的书法、绘画、雕塑、陶艺及印染作品,均非韩美林先生创作,为赝品。

 

声明原文如下:

 


律师声明

 

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韩美林先生的委托,指派陈丽华律师(执业证号码:1101199611601236)就中国文学艺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图书《雅廉居收藏》事宜,郑重发表如下声明:

 

 

近日,韩美林先生获悉,赵廉洁策划、主编了《雅廉居收藏》(其中收录的假冒韩美林署名的书法、绘画、雕塑、陶艺及印染作品,均非韩美林先生创作,为赝品),并委托中国文学艺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公开出版发行,国际书号为ISBN 978-988-12694-1-6,版次为201712月第2版,印数为500册,定价为280元港币。

 

就上述事宜,韩美林先生现正式委托本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韩美林先生对赵廉洁将假冒其署名的"作品"进行汇编并出版图书《雅廉居收藏》一事并不知情,其从未授权赵廉洁先生对其创作的任何作品进行整理、汇编及出版。

 

2、该出版物中收纳的作品均非韩美林先生原作,为第三方临摹或仿制的复制品,属侵权作品。

 

3、该出版物中刊载未经许可的韩美林先生及其夫人周建萍的照片并不意味着该出版物中的赝品已经获得韩美林先生的认可,在此,提醒藏家和艺术爱好者关注,避免因该刊物的误导给藏家及艺术爱好者造成损失。

 

4、与该出版物有关的一切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该出版物因被有关部门最终认定为非法出版物或因存在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权等内容而引发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概与韩美林先生无关,韩美林先生将保留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丽华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2006年,赵廉洁登门拜访求字,自称挂在家里,韩美林为其题写了《雅廉居》三字书法。没想到,与友人的合影、赠送的书法,竟成为了别有用心之人非法牟利的工具。

 

现将《雅廉居收藏》一书中的部分赝品与韩美林原作触目惊心的对比图刊登如下,以正视听。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局部)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赝品

 



韩美林原作

 

 


近几年,经过中国美术家协会韩美林工作室的调查发现,市面上有些人对韩美林的艺术品非法仿制,并进行拍卖谋取暴利,使得在拍卖市场中流通的韩美林作品大部分为赝品,其中一些已被证实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赝品,经鉴定多半形似,落款、题词等部分则更为模仿拙劣。深受赝品坑害的,既是艺术家本身,更是众多艺术爱好者。

 

有位花了大半辈子积蓄买来韩美林画作的80岁老人,辗转找到韩美林先生鉴定,当得知是赝品时,老人伤心欲绝。山东有位艺术爱好者带着他收藏的韩美林各类作品数十箱前往韩美林艺术馆鉴定,遗憾的是,经鉴定99%是赝品,这位收藏者当场惊出了满眶泪水……

 

面对层出不穷的此类作假现象,20131221日,韩美林艺术基金会维权中心正式成立。维权中心将通过法律维权、传播新闻的途径,既为收藏爱好者的作品鉴定真伪,又为韩美林艺术的新进展、新动态、新作品及时发布新闻。韩美林工作室通过韩美林唯一官方网站为艺术爱好者及藏家提供韩美林艺术作品鉴定服务,以辨别真伪,避免艺术爱好者、藏家遭受损失。

 

 

 

鉴定程序及方式:登陆韩美林官方网站,在版权保护模块按照要求上传作品图片进行在线鉴定。如需进一步核对,则需对实物进行鉴定。全程鉴定过程免费。

 

韩美林官方网站:

http://www.hanmeil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