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犯人
冯:洞山100号里有没有女犯人?
韩:有。女犯人大都是因为男女作风问题进来的。那时,男女作风也是违法甚至犯罪。
冯:多少人?几个号子?
韩:就一个号子,小号子,六七个人吧,有时少一点,有时多一点。
冯:看管女号子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韩:男的看守。洞山100号除去有过一个女所长,再没有一个女看守。可是,这女号子是看守所的中心。不管男犯人还是男看守,心里也琢磨这儿,眼睛也盯在这儿。
冯:在人性泯灭的地方,大概只剩下人的动物性了。真可谓食色,性也。
洞山100号高强(这已是后来的景象)
韩:每天最精彩的节目就是她们放风,对于看守所的男犯人,就听那声音也够过瘾。在这种地方。男女之间的吸引吧,无论在男犯人还是男看守的眼里,女犯人个个都漂亮,她们笑声跟银铃似的,拿着盆子走出来,说话叽叽嘎嘎,挠他们的心。这些女犯人知道这些男人琢磨什么,她们本来都不是正经人,这会儿就更不顾忌了,拖鞋光脚丫子,小裤头一点儿,大腿光溜溜,好像炫耀着自己的性感,所有男犯人没有不兴奋的。
冯:男女犯人不会同时放风吧。
韩:当然,男犯人里什么人都有,弄不好还不出事?男犯人就在号子里挤在窗子的鱼鳞板后边找个缝儿眯着眼看,我们号子有个小偷还用大头针居然在鱼鳞板上挖出一个绿豆大小的窟窿偷看女犯人。
冯:看守们呢?
韩:他们就方便多了,鱼鳞板是可以从外边看到里边的,尤其在女犯人洗澡时,他们就在外边看。
冯:不是一年只能洗一次澡吗?
韩:天热时女犯人可以在屋里洗洗。每到这个时候,看守就像看黄色电影一样扛着枪扎到这儿偷看。女犯人知道外边有人偷看,她们不在乎,看就看吧,等你看够了,老娘治你。有一天,她们在屋里尿了一罐尿,然后喊看守,说号子里有人病了,看守一开门,泼他一脸,看守一看自己浑身的黄沫沫,只能吃哑巴亏。
冯:大概只有女犯人可以治看守了。
韩:你也别这么看。权力究竟在看守手上。有时他们把女犯人弄去提审,审讯室不是一个小屋子吗?一个在门外放风,一个就在里边搞她。
冯:太卑鄙了。女犯人为什么不去告他?
韩:搞完她,给她一个馒头吃,她就不会说了。有的时候你一边吃,我一边搞你。她们也都饿极了,吃上馒头就不会说了。
冯:最畸形的食与色的交易了。
韩:女犯人中间最突出的两个。她们俩确实都挺好看。一个挺丰满,匀称,长得大气。她是矿机厂医院里的护士,父亲还是八级干部呢,可是她作风挺糟,跟大夫什么的很乱。她后来给枪毙了。
冯:作风问题怎么会枪毙?
韩:这女孩子和一个造反派头子搞到一起,据说睡觉时造反派头子死了,直挺挺躺在她身边,都说是她害死的。
冯:会不会是暴病致死?
韩:不清楚。有人说她后来给平反了,那个造反派头子不是她害死的。可是平反有什么用,反正她被当做杀人犯毙了。车子拉她去八公山时,我还见过她,真的很美。据说她枪毙后人们把她衣服扒了,再往下边我就不能说了。因为她太漂亮,都想看看。
冯:这事在今天简直无法想象。一个女孩子的生命就这样随意处理了。当时她一定也喊过冤,但那个时代谁会理你。
韩:另一个女犯人叫大洋马。她个子高,很白,长腿,确实漂亮洋气,所以都叫她大洋马。她是粮店的一个收银员,看上去挺好的一个女人,也是很淫荡,乱七八糟,还贪污粮票,逮她的时候,她正跟粮店一个头头在粮食堆上乱搞。这个女人很放荡,满不在乎。一次她从男号子前边走过,一个男犯人朝她叫:“大洋马我爱你。”她笑着朝那男犯人说:“你爱你姑奶奶管屁事呵,你姑奶奶见过的××够你挎一篮子的。”
冯:这不只说明她的放荡,还有一种在毫无希望时的放纵。
韩:你想想,两性之间到了一种什么地步?到了这里,男人和女人全成了亚当与夏娃,从肉体到精神一丝不挂。我就在这样一种完全无所谓的世界里活着,你能想象出来吗?
冯:我最后会与你探讨这个问题。大洋马的结局你知道吗?
韩:判了二十年。
冯:应该说,在这里你不仅尝到也看到社会最底层、最黑暗的东西了。
韩:还有最无耻、最下流的东西。犯人中也有人渣,这些事我不讲了。这些事我见到的太多了。但有一个人我必须讲,他给我的印象最赤裸裸,也最悲哀。
冯:也是女犯人?
韩:不,一个男人,二十来岁年轻的复员军人。他原先是许世友的警卫员,复员后分配到矿上。他是死刑犯,因为他在两派武斗时打死了人。武斗打死人的不一定都定罪,打死人的红卫兵不都没有定罪的吗?但是他的对立面掌了权,就把他抓起来,定了杀人犯。他关进我们号子不吃不喝,哭着说他是听中央的话做的,中央不是说“文攻武卫”吗。可是他说这些话没用,很快要对他执行枪决了。他一连给许世友写了六封信,都叫那个黄眼珠的杨所长撕了。
冯:真的枪决了吗?
韩:没几天就毙了。刑前那天,杨所长他们打开号子带人,他叫着:“我今年才二十三呵,我是看到《文汇报》江青说的‘文攻武卫’才去武斗的,我响应中央的号召呵,你们不能杀我,我留下来还能做好多好多事呐!”所长上去给他一拳,“他妈的,快死了你还弄这套!”把他打得满脸血。下边的事我真不想说——
冯:如果这事给你的印象太深了,你就应该告诉我。
韩:好,我告诉你。他走到屋角马桶前掀开马桶盖,他大叫:“我告诉你们,我没结过婚,也没碰过女人,我不要脸了呵!”下边我真不能说了······
冯:太惨了!
韩:这时候,他忽然安静了,再也不吵不闹,脸上表情出奇的平静。你认为这为什么?
冯:他忽然明白了。大明大白、大彻大悟了?
韩:看他那神气,我认为是。
冯:如果这样,他死得会舒服一些。
韩:这会儿,满号子的人都静了。他提着脚链子“哗啦哗啦”走出去,刚出号子刑警就朝他肋条打了两拳,把他打休克了,拖上车弄走了。他才二十三岁,比我还小几岁呢。
四、假枪毙
冯:在你的受难史中,你有没有过一两次发生转折的时候?
韩:有,两次。
冯:怎样的两次?
韩:一次是安眠药被发现,一次是假枪毙。
冯:假枪毙就是死刑陪绑。在《一百个人的十年》中我写过一篇《一个八岁的死刑陪绑者》。
韩:是的,就是死刑陪绑。
冯:我们先说第一次,关于安眠药的事。你说的安眠药是不是“文革”初你去杭州找蔡小丽开证明那次带回来的?
韩:是。那次我不是还遇到盖叫天被斗吗?我已经感到了“文革”那股子杀气,觉得大势不妙。当时我是“帽子拿在革命群众手中的反革命分子”,我是害怕的,我那时还有软弱的一面。我后来的坚强是不断捶打出来的。去杭州时我跑了一趟上海看母亲,我嫂子在医院工作,我说我睡不好觉,找她要安眠药片,一次要一些,几次攒成了一瓶,总共七十二片。从上海回到淮南,我就把这些安眠药缝到枕头里。
冯:那又怎么弄到看守所里呢?
韩:我被捕后,看守所向厂里要我的铺盖,厂里就拿来。我前边说过,一天看守把我的枕头衣服扔进来,我一摸枕头就知道,安眠药还在里边。我摸到这药,心里有种特别的安全感。如果我实在受不住,就有办法解脱了。
冯:后来无意中叫同号子的人发现了?
韩:你猜对了。同号子一个小偷发觉我的枕头里有东西,他发现后想立功表现,就向看守检举了。所长知道后立即审我,说“想自杀就是反革命,不处罚你不知道厉害”,他处罚我的法子真够厉害。
冯:怎么厉害?
韩:他先叫人把我推进另一个号子,叫犯人们治我。犯人有流氓、小偷、打架伤人的,下手狠,很会打人,专踢我的尾椎骨,肿起这么大一个包,跟面包一样;然后把我弄出来,叫我跪在院里的水泥地上,小腿不准沾屁股。我那时天天吃的东西那么糟,完全没有体力,一身皮包骨头,硬跪在地上,而且不是两三个小时,叫我跪一整天!原先所长叫我跪一天一夜二十四小时,后来见我实在不行了,把我拉起来扔回号子,我尾椎骨疼得没法坐,只能趴在炕上。这时候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
冯:你不想再活了?
韩:正好相反。我反而不想死了,就是把安眠药全给了我,我也决不会吃!从淮南瓷器厂我被挑了手筋,砸碎脚骨,到今天在死硬的水泥地上直直跪了一整天,在我心里激起了一个信念——不死,我就是不死,我产生了一种和社会对立的东西,愈是想叫我死,我愈不死。人的生命不就一次吗?死活凭什么由别人决定,我要坚决地活下去!我不但要活出生命的力量,还要活出生命的自尊来。
冯:我相信,这是你在生命意义上的一次转折,一次升华。这对你以后极其重要。第二次呢?
韩:第二次是死刑陪绑。
冯:原来你有这样可怕的经历。刚才我说了,我在《一百个人的十年》中写过一篇,叫做《一个八岁的死刑陪绑者》。那是我上世纪八十年代做过的一次口述史,也是关于“文革”,在云南的昆明。那个悲剧的主人公当时还是一个八岁的女孩子,她完全不知道死刑是怎么回事。你的悲剧是你完全知道死刑是什么,枪毙是什么。请告诉我这件事的过程。他们为什么要让你为死刑犯陪绑?
韩:我不知道。
冯:怎么开始的?
韩:我前边说过,我们号子里的人是按“先来后到”的排序而坐,但死刑的犯人一进来就坐在中间,这样两边都会有人,对他形成钳制。
冯:死刑犯有什么特别记号吗?
韩:戴很重的手铐脚镣,一副生铁的镣铐带链子总共三十八斤重,走起来哗哗响。
死刑犯戴的脚镣和手铐(韩美林画)
冯:枪毙死刑犯有规定时间吗?
韩:没有,不定哪一天,管理干部进来,也不呼名,手一指就说“你”、“你”,点名必死,拉出去就毙了。
冯:可是你不是死刑犯,也没戴重镣呵。
韩:可是这天夜里管理干部突然打开我的号子,手指我说:“韩美林,出来!”我就知道不好了。跟着我就被拉到院子,叫我跪下,给我套上麻袋。我从麻袋的窟窿眼看见还有两个,也套着麻袋跪着,跟着给连拉带揍弄到汽车上,车去哪里也不知道,黑乎乎看不清,事情来得太突然,不知要干什么。
冯:你一点没想到枪毙吗?
韩:没有,我没有死罪也不是死刑犯呀。车子开到一个山下停住,管理干部把我们拖下车,叫我们三人并排站好,一踢我们就跪下了,他们是有经验的。
冯:踢小腿肚子?
韩:大小腿中间这个地方,你再英雄也得跪下。这时,他们把麻袋拽下来了。我看清楚了,三人跪着,我在中间,对面是端着枪的管理干部,这时我才知道要枪毙我了。
冯:你怎么样了?
韩:你认为我吓得屁滚尿流吗,根本不是,人要没到这一步不知道这心情。我想我好歹要离开人间苦海了,再没想别的,反倒全解脱了。
冯:你没想到自己没有未来了吗?想到你妈妈了?
韩:没有,脑袋一片真空,好像那时已经死了。
冯:怎么开的枪?
韩:就听有人说“不等了,开始!”几乎同时“啪”的一枪,声音很脆很响,旁边一个倒下了,血和脑浆子热烘烘喷了我一身,那些东西喷在我身上时还挺有劲儿。
冯:你那边那个人呢?
韩:“啪”的再一枪,我就不知道了。第二枪我以为打的我。
冯:没打第三枪吗?
韩:打了,但我完全不知道了。
冯:你昏过去了吗?
韩:是。等我醒来,睁开眼,这边是血,那边也是血。一片漆黑,我想这是阴间吧,怎么阴间也有月亮呢。你知道我是躺在地上的,往上看见的只有天,天上有个月亮。我怎么听到有人说话呢,我咬咬舌头,还觉得疼。我并没想到死和没死,这时是一种混沌状态。后来又被拖到车上,拉回看守所,往号子里一推,吓坏了大家,整个一个血人,那两个被枪毙的死人的血一左一右全喷在我身上,我嘴巴和头发上也是血。我对同号子的人说,你们别怕呀,我是韩美林。
冯:他们是什么反应?
韩:等他们明白过来,便上来把我的衣服扒光了,用破毛巾和被子把我包上,第二天放风的时候,他们把我的衣服拿出去洗。一连晾了好几天,才给我穿上。等衣服穿在身上后,上边的血没洗净,还是疙疙瘩瘩的,感觉特别难受。
冯:我想问你一个具体问题,死刑陪绑由谁决定?法律肯定没有这条刑罚。
韩:“文革”时有法律吗?
冯:不知道。
韩:当然。那是什么地方?天高皇帝远。他是有生杀大权的。有一个受冤屈的复员军人忍不住了,爬墙要翻过铁丝网跑出去,他当场被机枪将他扫射死了。死刑陪绑只是一种吓唬我们的法子而已。
冯:你说这次经历对你有“转折”的意义,为什么?
韩:从我切身的感受上说,这可不是一次假枪毙,而是真枪毙。
冯:是的,你死过了一次。你对死有什么体验?或者说它对你今后有什么意义?
韩:不再怕死。我已经死过了。
冯:这两次经历对你确实有转折的意义。一次对于生,一次对于死。前一次使你从此要坚强地活着,后一次是不怕死了。是否也大彻大悟了呢?
韩:没有,我这人太愚,我是“愚忠”。你明白吗?
(未完待续)
选自冯骥才《炼狱 · 天堂》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